沒遠見的公司真的讓人抓狂。
話說最近到了I公司頂替同事。因為老闆要跟同事去開展新project... 好了經理說服了一下,決定送我去受死。
上班前的一天,老闆打來問我當年2013 年上的訓練課程文憑還在不在。 上班後的第一天被I公司的老闆問了有關另外一份証明,那個是我沒有的。
好了沒有想著辦一下就好。
誰不知出事了。
因為I公司在海關那裡申請了一個名位可信任的出口商的頭銜,意思是說,I公司出口的貨物,要是空運的話,不用再過X-ray,省下非常多貨運時間。因為這個頭銜裡面包括在公司裡面要求受訓過的員工,所以員工上完訓練課程後,還要被交通部審查有沒有犯罪資料之類的才能正式應用。
問題來了,今天下班後收到一封信,內容是我需要提供香港發出的無犯罪証明紀錄,更加要是官方德語的。
最後上網查了一下,在海外申請其實超麻煩。而且網上列明是居留移民或收養小孩之類的才會辦理,我是為工作緣故的話應該不會辦理。
其實我在這個公司裡只代班3個月。
現在剩下11個禮拜。
我目前是根本沒有時間去辦這辦那。那有時間去申請?
好了申請的話需時4星期。我在德國弄好這樣那樣應該已經2星期,加起來六星期,再要寄到交通局那邊,是7星期。香港郵寄1星期。便八星期。審批需時3-6星期。到時候我也不在這個公司了。
根本就是亂來的吧。
唉。我連喝水上廁所的時候其實都沒有,那有這樣多時間弄這弄那的。
所以說,沒遠見亂把外國人員工亂放的公司,那有將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