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興趣了解到德國結婚詳情,請參閱這裡
上文提要:如果德國太麻煩不想在德結婚呢,可以以下文件辦單身証到香港結的。
。Residence Proof 香港居民証明
。Passport 護照
。Birth Certificate (not older than 3 months) 出生証明
。Single Certificate 無結婚紀錄証明
就是香港女/男的去辦好,快遞給德國女/男的去Rathaus去搞咯。
搞好以後,可以寄回香港預約香港結婚日期了,基本上在結婚日期3個月14日內就可預約了。
有一樣要注意,就是你德國男/女朋友的出生証明了。
我老公的出生証明,不是他親生父親的姓名,姓氏都不同的。
事源因為我老爺(家公)是老公親生母親的第二任丈夫,她呢在生下我老公前才跟前夫離婚。但德國法律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搞好離婚手續,另外小孩出生後如需要有任何更改,必定要在兩年內改出生証明,我老公媽媽跟前夫搞了超過兩年的離婚手續,所以我老公的出生証明也改不了了,只好証明上是非親生父的姓名。
我們在香港登記註冊時,是需要填上雙方父母姓名的,我把我老公親生爸爸的名字填上了,後來因為這個名字不是合法(不是出生証明上的),我老公煩了很久,他煩德國人的雞蛋裡挑骨頭。
婚後兩天,我們去了辦簽証了,也問了那個女的工作人員這樣會否有問題,她也說沒問題,會跟護照上的資料而已。之後老公仍是很擔心,直到我的簽証批出才放下這塊大石。
如果不想有麻煩事,我還是贊同把那個不是親生父親的合法父親名字寫上,免卻被問的麻煩。還是其實德國人都已知道自己的麻煩才ignore那個名字的問題?
基本上,你老公/婆回去德國後,便會收到辦事處電話要求見面了。見面後第二天簽証也會批出 。
嗯。說回文件。可以去德國駐港領事管看到有關資料。
Requirements for Long Term Visa 2010 Jan version
In addition to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listed above, the originals as well as 2 photocopies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items 2-7) must be provided :
1. Two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s and 3 recent passport photographs that can support biometric checks. 表格在網上下載,另外3張照片可在德使館下面的商場內拍(不要用特區Passport的規格,完全不接受的),拍完不要裁剪,他們有個機器幫你裁的。要注意使館Walk-in time為星期一到四8:30am-11:30am。
2. Your passport or travel document valid for at least 6 months. Other than Hongkong passport holders, please provide your Hongkong stay permit.護照
5. If you wish to join your spouse presently residing in Germany, please provide your marriage certificate, a copy of the person’s residence permit and proof of means of subsitence. If a minor child wishes to join its parents to reside in Germany, please provide the birth certificate.結婚証書要加簽,但我沒加就拿上去了 :P省時!他會再叫你去加簽的。
8. If you intend to stay in Germany for more than 12 months, you will be requested to provide a Certificate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 issued by the Hong Kong Police. This Consulate General will support your application for such a Certificate by issuing a request to the Hong Kong Police. 這個是無犯罪証明,要辦簽証後才能去灣仔警察總部申請的,到時候德使館會給你一封信的,拿著信去辦。
9. Please note that now a new German law is in effect which requires that any person wishing to join his/her spouse to reside in Germany should have attained a certain level of German language proficiency before he/she is issued with a visa. As of October 8th 2007, the minimum German language level required is at Level A1 under the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For the exact and most up-to-date requirements and exceptions, please visit the website www.integration-in-deutschland.de There are various language schools in Hong Kong where you can learn the German language, one of them being the Goethe-Institut Hongkong www.goethe.de/ins/cn/hon/enindex.htm A1語言証書。這個最花時間。
All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in English or German. Further documents may be requested in individual cases.
Processing Time: In general, visa processing procedures should not exceed 10 weeks but could vary in individual cases. 要十個禮拜啦 :) 我十月十二日辦的十一月十九有通知,五個星期左右吧。
希望大家簽証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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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acebook.com/deutschinesisch
如各位是找德國簽証的東西找到來的。不妨去我右邊,那個德國簽証的標籤,查看有關我之前所記綠的東西。我腦袋有限,不能記得太多的。交友的,歡迎歡迎呀!linenho(at)gmail(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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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
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嫁到德國的文件及手續(一)
小貝在辦文件過程中遇過太多事了,希望跟大家分享一下做個借鑒。
先說說如果想去德國結婚的。
我老公住的是卡爾斯魯厄,他也是那裡長大的人,基本上,那邊市政府要求我提供以下文件:
。Residence Proof 香港居民証明
先說說如果想去德國結婚的。
我老公住的是卡爾斯魯厄,他也是那裡長大的人,基本上,那邊市政府要求我提供以下文件:
。Residence Proof 香港居民証明
。Passport 護照
。Birth Certificate (not older than 3 months) 出生証明
。Single Certificate 無結婚紀錄証明
先說一下香港居民証明,別以為你拿著的身份証可以有這樣的功效,德國政府是不受理的,在香港,需要去辦一個叫做登記事項証明書,這個文件在入境處可以申請的,有點像身份証不過是比身份証更細緻的一個身份証明文件。 登記事項證明書不用預約辦理,我當時是去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辦的文件,到了後直接找登記事項證明書櫃位也就OK,費用為HKD385大元,需時五個星期,可以把你父母親有關的資料都寫上去的。不過這個文件德國只接受兩星期之內的,辦理時請跟那個辦証人員提出這個要求。(就是要求發証日期為領証日期當天咯。)
護照呢,如果你不是本人去德國申請的話,請帶同護照正本及副本到德國駐港領事館做一個加簽的動作,就是蓋上一個印章就OK,告訴他們是德國那邊要求這樣做的,他們應可幫忙。請緊記德國駐港領事館每天的探訪時間為早上八時半到上午十一時半,逾時不侯。
出生証明,為什麼說不舊於三個月呢?因為原來德國是可以隨時申辦出生証明的!當然原來香港也可以!
到政府合署辦理一個叫出生証明核証副本,我的在金鐘道政府合署辦理的,直接填寫申請表再交到接待處就可以了,兩個星期後可以取,費用為HKD140。這個雖叫做副本,不過樣子也是正本來的。
然後呢,本人的無結婚紀錄証明書在金鐘道政府合署辦的,即時便可以取了,費用為HKD140+HKD680,前者為查冊費用,後者為發証費用。本應需時兩星期,不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即日就發了給我了(有些情況是不可以的)。去到的時候直接去申請證明書的櫃位便可,拿個籌號。不要傻傻的在旁邊等,要主動詢問!
基本的東西都搞好了!就去高等法院加簽!
其實我住在新界的,不過我到了那邊是因為我方便辦理好全部文件之後可以去德國領事館那邊。不用坐車,只要步行便可以到達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金鐘道玫府合署,高等法院跟德國領事館。
對了,這些搞好之後,可以給男友到德國找法定翻譯把文件譯成德文了。
萬一到時候決定不結婚了,這些文件可以幫你未婚夫換來一張單身証的,到頭來像我一樣回來香港結婚。
有什麼問題,再問問我吧。 (續)
先說一下香港居民証明,別以為你拿著的身份証可以有這樣的功效,德國政府是不受理的,在香港,需要去辦一個叫做登記事項証明書,這個文件在入境處可以申請的,有點像身份証不過是比身份証更細緻的一個身份証明文件。 登記事項證明書不用預約辦理,我當時是去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辦的文件,到了後直接找登記事項證明書櫃位也就OK,費用為HKD385大元,需時五個星期,可以把你父母親有關的資料都寫上去的。不過這個文件德國只接受兩星期之內的,辦理時請跟那個辦証人員提出這個要求。(就是要求發証日期為領証日期當天咯。)
護照呢,如果你不是本人去德國申請的話,請帶同護照正本及副本到德國駐港領事館做一個加簽的動作,就是蓋上一個印章就OK,告訴他們是德國那邊要求這樣做的,他們應可幫忙。請緊記德國駐港領事館每天的探訪時間為早上八時半到上午十一時半,逾時不侯。
出生証明,為什麼說不舊於三個月呢?因為原來德國是可以隨時申辦出生証明的!當然原來香港也可以!
到政府合署辦理一個叫出生証明核証副本,我的在金鐘道政府合署辦理的,直接填寫申請表再交到接待處就可以了,兩個星期後可以取,費用為HKD140。這個雖叫做副本,不過樣子也是正本來的。
然後呢,本人的無結婚紀錄証明書在金鐘道政府合署辦的,即時便可以取了,費用為HKD140+HKD680,前者為查冊費用,後者為發証費用。本應需時兩星期,不過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即日就發了給我了(有些情況是不可以的)。去到的時候直接去申請證明書的櫃位便可,拿個籌號。不要傻傻的在旁邊等,要主動詢問!
基本的東西都搞好了!就去高等法院加簽!
其實我住在新界的,不過我到了那邊是因為我方便辦理好全部文件之後可以去德國領事館那邊。不用坐車,只要步行便可以到達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金鐘道玫府合署,高等法院跟德國領事館。
對了,這些搞好之後,可以給男友到德國找法定翻譯把文件譯成德文了。
萬一到時候決定不結婚了,這些文件可以幫你未婚夫換來一張單身証的,到頭來像我一樣回來香港結婚。
有什麼問題,再問問我吧。 (續)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2009年1月31日星期六
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德國居留簽證申請開始!
好的我在準備申請的事宜了,因為之前在網上找的都沒有香港女子嫁到德國的,所以我會把我的申請過程一一紀錄下來,到最後會把整個流程都告訴大家的!
好讓大家知道我煩死了!
呵小女子先行告退,我在準備辦証的文件了!
好讓大家知道我煩死了!
呵小女子先行告退,我在準備辦証的文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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