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是在一九九九年夏天認識的。然後一起渡過了九九年到二千年的一晚。
我們相約了朋友到石澳海灘去,大家點著自己認為夠暖的火,然後在玩樸克。
他躺在我的大腿上,還在笑說不要偷看他的牌子。
認識的緣份,他原來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的同班同學。
那次第一天見面,很好笑呀,去了什麼地方我不記得了,不過是一個Food court,朋友都故意把我們撇下,出去買東西吃,然後他拿出八爪魚公仔跟我講玩。雖是很無聊,不過當時候的年紀我們很窩心。
我們也是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曖昧朋友關係。
那年他剛面臨考試,我提出要跟他不再來往了,讓他好好的溫習,因為每天晚上三到四個小時不停的電話,他也不溫習,那也真的很阻礙學習。就此,我提出了半年只能Email聯繫。
考完試後,我們重新溝通了,感覺也不同以前,談話間也多了一個人。不過在我的生日,我害怕面對我們的關係,他跟我朋友約定了的驚喜,被我自己搞歪了。那次他帶著禮物到我家裡,我知道後早就跑走了。然後他失望地打電話給我,我接了,他告訴我,自己被蚊子咬了三十多個泡。
然後那年,是我的考試,我完完全全地崩潰了。想著他,我放棄了讀書的時間。
當時候他對我還是很好。不過還是多了一個人。
聖誕節的晚上,他告訴了我一切。我提出分開了,是他一直哀求著不要放棄的。那天,除夕前的見面,是我倆第一次牽手,第一次的吻。
然後便是苦痛的開始。
也是第三者的罪名一直套在我的身上。
完全沒想過,他會公開我的名字,電話跟身份証號碼,在網上ICQ不停地宣揚開去,直到我朋友收到了那個訊息,發到我那裡去,問這個是不是我。
那個訊息,是他發誓我不是他的女朋友。
老實說的,到了今天,感覺沒未,就是想,以前的自己多天真多單純。要感恩的是我遇上了今天的晚安,他是真的愛我的人。
從前那些傷害過我的,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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