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七時去了Rauthaus搞排期的手續,不過都告吹了,因為要付錢請一個法院的翻譯來作會談。超麻煩的說。。。。而且肯定是價值不非的。我們已花了60EURO作文件的翻譯,還有24EURO來辦他的文件。唉。。
所以今次只好在香港結婚了不過我不想結了,真的不想結。但他的結婚証明在半年之內有效,這半個年頭要決定了。
我不想我的終生幸福隨隨便便交在一個老外的手裡,我也不知道我應該做點什麼事。。。
同居的生活只是五天,不過我感覺夠了。還有homesick的感覺我已感覺到了,在這個語言不通的社會,每天都躲在家裡,我好想哭,這裡一點都不像我家!也不是我家!
唉。可能沒睡飽有點情緒了。
3 則留言:
aw...it is so hard, because you are by yourself!!! dont' worry la, call your mommy more often!!! add oil...
我本来想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会在日本生活.但是来到这边半年,越来越觉得这里不适合我.语言不能说不通,但是思想是真的不通.真的需要很长时间来适应.要是等真正适应了,才能真正在这里生活吧.
如果你觉得他是个你值得托负的人就嫁啊,如果觉得真的不妥,就再等等.但是要适应那里新的生活.先得适应语言,然后慢慢适应喽~
是呀。早兩天好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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