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所有文件都弄好,為的是兩年後結婚的日期,但這個日期一點都不重要。即是說,假如我倆分開了,也可以取消的。
我已經決定了這兩年都不會結婚,若考慮跟憂慮要這麼多的話。
是你說結婚是你去求婚也是你說暫不結婚,我現在完成你的心願,當你一個普普通通的同居女友,幫你搬家幫你做家務。
未來?我已經看不見了。
從前的他跟我說結婚,後來分開了,現在想復合設法想把我擁入懷裡;現在的他求婚了,後來又說不結了,看來分手的下場都不遠矣。這樣縱橫交錯的感情,我累了,我寧願這一生都單身,這一生都不嫁。
事件走到這地步雙方都有錯,不過我會繼續地堅持我的小姐脾氣直到你向我屈服。就當我是個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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